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战略植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之中。黄河流域特别是黄土高原地区,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之一,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同时,该区域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煤化工基地,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的推进,将迎来新的开发建设高潮。在新形势下,记者就“十三五”期间如何做好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支撑流域绿色发展,对黄委水土保持局局长李典进行了采访。
记者:在“十三五”期间,黄委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李典:“十三五”期间,黄委水土保持工作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统筹把握治理、开发、保护的关系,创新水土保持体制机制,依法强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扎实做好黄土高原地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和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一期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着力建设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持续推动流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再上新台阶,为黄河治理开发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与泥沙监测是黄河水沙变化分析与研判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下一步,在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监测能力建设方面打算采取哪些措施?
李典:按照新理念新要求,组织编制和完善《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的目标、任务,谋划重点监测项目。根据流域特点,以多沙粗沙区为重点、以入黄一级支流为单元、依托现有水文站网、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开展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监测,及时、全面、有效掌握流域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基本情况,为黄河水沙变化分析与研判提供支撑。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和水利部《中央分成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十三五”实施规划》,组织做好水土保持监控能力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等项目申报,加强黄委基层水保单位能力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和依法履责水平。按照水利部批复内容,做好黄委水土保持监督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按照规划和任务要求,做好黄委承担的全国水土流失监测与公告项目工作。
记者: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黄河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规模进一步扩大,中央投资不断增加,如何强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
李典:目前流域内正在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有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等5大类,涉及400多个项目,中央投资每年达15亿元。根据水利部要求和水土保持法赋予流域机构的职责,强化管理,按照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工作要点,扎实做好有关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推进工程进度,督导工程质量,提出整改意见,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记者:据普查统计,黄土高原现有淤地坝5.8万座,下一步如何督促各省(区)做好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
李典:淤地坝是黄土高原地区治理水土流失的一项重要工程措施,具有拦截泥沙、淤地造田、积蓄径流的作用。根据水利部、黄委和黄土高原7省(区)人民政府三方签订的责任书有关要求,强化淤地坝安全运用监督管理。汛前做好淤地坝安全运用的部署,组织对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汛期针对流域局地出现强降雨等情况,及时进行专门督导,按照《黄河防总淤地坝防汛值班监督检查制度》,对黄河上中游7省(区)淤地坝防汛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省(区)做好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
记者: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项目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作为流域内国家重大水土保持项目,如何抓好项目监督管理?
李典:“十三五”期间,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一期工程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将开工实施。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一期工程规划用3年时间,建设中型拦沙坝638座,小型拦沙坝2668座,总投资约46亿元。黄土高原地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水利部和财政部计划从2016年起用3年时间,中央投资20多亿元,完成黄土高原地区2000多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作为流域内国家重大水土保持项目,我们将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推动项目按时间节点要求顺利实施。
近期,积极推动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一期工程尽快启动实施;协调完成《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规划》的批复,规划批复后,及时印发“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建设管理意见”;完成2700多座病险淤地坝的核实,做到一坝一单。
记者:黄土高原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煤化工基地,开发建设强度大,人为水土流失严重。新形势下,如何依法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李典:依据水土保持法赋予流域机构的职责,加强与流域各省(区)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按照“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统一标准、严格督导、发布公报”的工作原则和程序,明确各级监督单位的监督责任,扎实做好水利部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实现对在建部批项目监督检查100%全覆盖的总要求,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大对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实效,选择一些跨省(区)、规模大、问题多、省(区)监督难度大的项目,开展重点跟踪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地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监督管理实效。编制发布《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向社会公开大型项目监督检查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增强检查实效。